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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区民宗局2010年度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10-12-22 12:40:08 作者: 点击:

  一年来,海陵区民宗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宗局的具体指导下,在各镇街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下,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开展工作,切实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努力营造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为维护全区民族宗教领域和睦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平稳较快发展发挥应有作用。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2010年度主要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民族宗教基础性工作
为进一步适应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的需要,充分发挥网络化管理优势,加强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做好我区民族宗教工作,强化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不断健全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民族宗教管理网络,根据人事变动状况,对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充实,各镇(街道)也对民宗助理进行适当调整,年初,在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上,根据创建“平安海陵”的要求,将综治任务指标分解到各镇(街道),纳入到年度目标考核中,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规定各乡镇(街道)、村委(居委会)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按照全年工作部署,在全区开展了常住少数民族基本情况和少数民族人才情况调查,调查工作充分发挥三级管理网络的作用,争取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摸清海陵区常住少数民族基本状况,建立常住少数民族基本情况台帐和少数民族人才库。
2、加强政策宣教,努力提高综合素质
以普法教育为契机,大力开展民宗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落实系列活动。二月份,组织少数民族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参加法律法规培训班,学习传达全国两会精神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七月份,举办社区工作者民族与宗教知识讲座,社区工作者和民宗局、民政局相关人员共120余人参加了讲座。春节期间,向全区少数民族发送新春慰问信,向广大少数民族群众通报全区上下在过去一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全区经济建设仍保持较快发展,少数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生机盎然,同时希望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维护法律尊严,发扬优良传统,展示我区少数民族形象。
以“展形象,树风采”为主题,与新闻媒体、各社区携手,宣传少数民族典型和民族联谊的事迹,努力扩大民族宗教工作的影响。新年期间,民宗局与泰州电视台联合制作六集专题片《少数民族同胞在泰州》在泰州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夜班车》栏目播出,受到了泰州观众的广泛关注。专题片详细记录了6个不同族别,涉及从业领域包括医院、学校、经商、企业等行业的少数民族在泰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切身感受,以及他们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讴歌和谐海陵“民族一家亲”的良好氛围和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组织全区各少数民族举办“交流少数民族文化、凝聚少数民族之心”少数民族迎新春联谊会,少数民族群众表演了充满浓郁民族风情的舞蹈和富含少数民族文化特色的歌曲,展示祖国不同地域的民族独特的文化艺术和浓郁的民族风情。八月份,举办海陵区第一期少数民族夏令营,各族青少年学生进行才艺表演,参观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诞生地纪念馆和农业示范园区,夏令营活动丰富了各族青少年学生的暑假生活,同时对他们进行了爱国主义教育。
3、加强扶持力度,促进少数民族各项事业发展
充分发挥“三位一体”民族工作机制,即少数民族工作“110”、少数民族法律援助中心、少数民族召集人机制,建立跟踪反馈机制,实实在在的为少数民族同胞办实事、办好事。
一是少数民族工作“110”机制, 为了使少数民族的经济得到发展,成立经营“110”,加大对清真网点科学引导,对重点清真企业的扶持力度,培育他们健康成长。为了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成立帮扶“110”,对少数民族困难家庭、流动少数民族人员经营生活中遇到的种种困难开展帮扶。为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成立突发事件“110”,一有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将事件遏制在萌芽状态,保证民族关系的和谐稳定。我们以适应新时期的民族工作特色为契机,对经营“110”、帮扶“110”、突发事件“110”作出了新的发展和部署,对相关职责作出了新的诠释,进行整合和优化,统一兼并为泰州市海陵区少数民族工作“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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