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信息 > 正文
因泰九路拆迁改造工程而引发的民族矛盾


发布日期:2009-5-7 作者: 点击:

    为保证泰九路拆迁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任景村于3月初对外发布政策,凡3月20日之前搬家的,将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一律按评估价结算,另加搬家费1000元。位于江洲南路8号的兰州牛肉拉面馆店主马五四表示不从,提出今年租期尚有9个月,必须赔偿其每天3000元的经营损失,直至租期结束。
    我局人员前往任景村了解情况,任景村负责拆迁的杨书记表示,本年初因预计到泰九路改造工程即将开始,便于下属各经营房店主强调,本年不签订协议,租金按日计算,避免因拆迁而产生经济纠纷问题。
    3月20日,双方仍未能就拆迁补偿协议达成一致意见,任景村便将店主马五四起诉至法院,法院于4月20日开庭,4月29日下达强制拆除的通知。马五四扬言以死相抗衡!

 


返 回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联系方式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7 泰州市海陵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地址:关帝庙巷20号  电话:0523-86231327  传真:0523-86231327
 
  技术支持 华网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