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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应是和谐社会一重要主题


发布日期:2008-6-9 10:41:27 作者: 点击:

民族团结应是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主题
 
                                                  苏州市少数民族联谊会副会长  陶仁尚
 
                                                              2006年12月11日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是在国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处于一个机遇和矛盾现期并存的时候召开的一次极其重要的会议。认真学习和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的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是当前全党和全国人民的一件大事;当然也是我们民族宗教界的一件大事,我们在学习理解过程中,确实感到有许多观点,需要深入研讨,加强理解。
     我们市少数民族联谊会,根据市民宗局党组的统一部署,在10月底召开 了“三届四次”常务理事会,结合我们自身的工作,认真地学习了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有许多同志就“和谐社会”这个主题,谈了自己的观点。我们认为,党中央此时此刻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和要求,是一个非常适时的重大举措;和谐社会是人类社会全面协调和谐发展的文明标志,这个基础是要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从而进一步延伸到社会各阶层、各群体、各行业间的和谐,乃至全社会、全民办人与自然的全面和谐……这是人类进步文明发展的最终目标。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成份的国家,在我国的建设和发展中,必须要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大方向;必须要兼顾和处理好我国56个民族之间的共同利益,共同发展进步的大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在前不久召开的中面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民族工作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工作”。在近期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他又强调指出:“要正确认识和处理我们的民族关系,始终不渝地坚持民族平等,加强民族团结、推动民族互助,促进民族和谐”。
      就我们苏州地区而言,由于历史的原因,从总体上讲苏州地区少数民族户籍人口数量不算多,属于民族散杂地区;但是就民族成份而言,我市有近50个少数民族,广泛地散居在广大城区及乡镇,其涉及面已至全市每一个街区和村镇。特别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的实际需求,外来人口大量深入,在这股人群中,处于最基层的打工、务农、经商人员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来自我国中西部地区的少数民族同胞,其民族成份之多,散布面之广,已超出我们预料。
      今年7月23日,我们在沧浪区葑门街道的联杏村,开展了一次在新苏州人少数民族送医送药公益活动,当天就有回、维、撒拉、壮、土家等300多人外来少数民族同胞接受了医疗和政策咨询服务。但由于时间较短,在这些人群中,还反映了许多问题,期待着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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