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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区民宗局三项举措学习贯彻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


发布日期:2011-9-30 16:04:53 作者: 点击:

923日上午,海陵区民宗局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了泰州市第四次党代会议精神和区委杨杰书记在传达市四次党代会精神时提出的四点要求。海陵区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黄进同志结合海陵区民宗局工作实际,明确提出贯彻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的三项举措:

一、正确引导,发挥优势,充分调动广大民族宗教界人士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积极性。以贯彻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为契机,紧密围绕“践行科学发展观,三年再造一个新海陵”的奋斗目标,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解放思想,突出重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不断探索新思路,突出新亮点,树立新典型,彰显新特色。大力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维护宗教和谐稳定,开创海陵区民族工作新局面,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狠抓实干,求真务实,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认真深入基层社区进行调研,不断加强与少数民族群众的联系,倾情倾力为少数民族群众排扰解难,提升服务水平,转变机关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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