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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区民宗局荣获省政府颁发的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发布日期:2011-10-21 15:20:18 作者: 点击:

海陵区民宗局荣获省政府颁发的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1014下午,第六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暨全省民族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海陵区民宗局荣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受到了江苏省人民政府的表彰。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级民宗部门的支持指导下,海陵区民宗局始终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以社会管理创新为抓手,扎实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通过举办少数民族迎新春联谊会,发现和选拔少数民族积极分子;专题片《少数民族同胞在泰州》的播映,宣传了和谐海陵“民族一家亲”的良好氛围,并在春晖社区、大浦社区等社区由点及面陆续建立了“少数民族之家”;少数民族夏令营和暑期助学行动则丰富了少数民族青少年学生的暑假文化生活;少数民族法律援助中心零薪酬为少数民族同胞提供法律援助,切实强化其法制意识,使海陵民族团结和谐氛围不断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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