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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区民族应急工作“110”妥善处理一起清真饮食禁忌事件


发布日期:2010-5-10 8:43:43 作者: 点击:

  5月4日凌晨1:30分左右,有三男一女将猪肉等清真禁忌食品带进回民铁麻二经营的兰州牛肉拉面店(金田路3号)消费。此举违背了禁止清真禁忌食品、物品进入清真食品专营场所的政策规定。店主铁麻二见状上前劝阻,四位顾客非但不听劝阻,还动手砸坏了店中一些餐具。
  我局人员获悉后,第一时间赶往事发现场,会同公安机关处理此次事件。先是安抚铁麻二的情绪,避免事态扩大。同时向对方当事人宣传了《江苏省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条例》、《江苏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相关政策。对方当事人诚恳地认错,答应相应地赔偿铁麻二相关经营损失,并表示因为不懂国家民族政策,触犯了少数民族的食品禁忌,今后一定会加强学习,积极与周边的少数民族兄弟处好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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