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少数民族应急工作“110”处理民族民事纠纷“四注意”
发布日期:2010-3-19 15:55:09 作者: 点击:
海陵区民宗局把针对少数民族突发群体性事件纳入区以及各镇(街道)应急预案,成立以“海陵区民族工作110”为抓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努力做到“四注意”,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一、注意处理民族纠纷宜快不宜慢,宜早不宜迟。海陵区民族工作“110”在涉及少数民族的民事纠纷发生后,快速作出反应,主动出击,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严禁推诿、扯皮、拖延,使得事态扩大,倍加处理的难度。 二、注意把握好解决问题的尺度。在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的民事纠纷中,无论是少数民族还是汉族,在法律面前都要一律平等,没有特殊公民,谁触犯了法律、法规,都要受到处罚。涉及一般民事纠纷,海陵区民族工作“110”将根据相关民族工作法律法规尽快调解处理,防止少数民族声援、串连、上访,把事态扩大。 三、注意充分发挥海陵区少数民族法律援助中心的作用。我区700多名常住少数民族居民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只有小学文化水平,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海陵区民宗局针对这一现象,成立了海陵区少数民族法律援助中心,定期举办少数民族法制培训班,切实强化其法律意识,随时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保障其合法权益,进一步帮助大家排扰解难。 四、注意充分发挥泰州市海陵区少数民族召集人机制的作用。海陵区民宗局积极选拔培养少数民族积极分子,建立少数民族后备人才库,使他们能够成为党和政府的喉舌和纽带。保证我局能够迅速及时掌握第一信息,及时控制事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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