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民宗局认真学习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精神
发布日期:2010-12-30 14:07:06 作者: 点击:
12月27日上午,海陵区民宗局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了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精神。 海陵区民宗局局长黄进带领全体机关人员学习了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今年中央先后召开的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新疆工作座谈会两次大会精神,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和讨论。 大家认为,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是继今年1月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5月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后中央召开的又一次涉及民族工作内容的重要会议。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民族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亲切关怀,对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是极大的激励和鞭策。 黄进局长充分肯定了全体人员在2010年团结协作,努力工作,取得了一系列工作成果。并希望大家戒骄戒躁,在新的一年里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共建和谐海陵。力争做到:一、加强自身业务理论水平,努力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二、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积极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三、重视做好少数民族积极分子的培养使用,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四、努力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多办实事、好事;五、妥善处理涉及民族方面的矛盾纠纷,切实维护民族领域的团结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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