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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区民宗局切实做好当前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


发布日期:2011-5-25 14:42:33 作者: 点击: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副书记作出“要切实加强寺观等宗教活动场所、院校的安全工作”以及市局《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精神,海陵区民族宗教局向全区各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团体下发通知,制定多项措施,确保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

   一、认清当前形势,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宗教场所把消防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研究制定严密防范措施。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各宗教活动场所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加大消防的宣传力度,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增强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紧急情况下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三、强化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有序。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在重要节假日,合理安排好宗教活动。做好严禁信教群众寺院内烧香的劝说工作,人员相对集中的场所,确保消防通道畅通,确定疏导人员。区民宗局将组织人员按照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标准和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对全区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检查,并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整改并落实。

四、加强安全管理,确保责任到人。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场所的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定岗定位,责任到人,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宗教场所安全、和谐、稳定。(江苏省 泰州市 海陵区 张良辰 0523-8623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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