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民宗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08-6-3 15:09:37 作者: 点击:
海陵区民宗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中共海陵区委民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民宗工作战略规划、政策研究、宏观指导和工作协调。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区委、政府要求,对全区民宗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综合协调。
二、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民宗工作的指示和意见。
三、协调办理有关保障少数民族各项权利事宜,扶持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
四、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防止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制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五、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六、组织、指导宗教政策和宗教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帮助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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